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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态监测技术要求 淡水浮游植物》和《水生态监测技术要求 淡水着生藻类》通过专家论证

发布日期:2021-10-05 16:31:58 浏览次数:699

日前,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编制的两项水生态监测技术要求顺利通过专家论证。2021年9月24日和26日,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生态环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珠江流域局监测与科研中心)分别组织召开了《水生态监测技术要求 淡水浮游植物》和《水生态监测技术要求 淡水着生藻类》专家论证会。

 

《水生态监测技术要求 淡水浮游植物》由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珠江流域局监测与科研中心、湖南省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苏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共同编制,《水生态监测技术要求 淡水着生藻类》由珠江流域局监测与科研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共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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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微信公众号

https://mp.weixin.qq.com/s/S3l__O9lbG5mBARrlxzibA